考試日期:97/8/10
類科: 法院書記官、法警
一、地方法院受理重大刑事案件,依電腦抽籤分案結果,應由法官甲擔任合議庭之受命法官,甲無故一再推託,最後只好改由法官乙擔任受命法官進行審理。
試說明該審理程序是否合法及其法律效果。(25 分)
二、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據匿名信函告發某立法委員有貪瀆嫌疑。該組檢察官甲未經檢察總長指示,即自行發動偵查,其後並以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名義向地方法院提起公訴。
試說明甲所進行之程序之合法性。(25 分)
三、試說明公開審判原則之法理基礎、法律依據及其例外規定。(25 分)
四、試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說明法院司法行政監督之法律性質及其與審判獨立之關連。(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