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8/28更新】
考試院院會8月28日通過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司法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260名,將可提升本項考試錄取率。考選部表示,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司法人員考試用人機關原提報需用名額1,232名(三等考試455名,四等考試653名,五等考試124名), 並經考試院核定公告在案。茲經用人機關再次查缺,增列260名(三等31名、四等211名、五等18名),合計本項考試需用名額共1,492名(三等考試 486名,四等考試864名,五等考試142名)。
考選部表示,選拔優秀人才配合用人機關之用人需求,為考選部積極推動的政策。依公務人員考試法 規定,公務人員考試得視考試成績增列增額錄取人員,列入候用名冊,於正額錄取人員分發完畢後,由分發機關配合用人機關任用需要依考試成績定期依序分發任 用。本項考試除增列需用名額外,四等、五等部分類科亦將增列增額錄取人員,其名額除經考試院核備外,並將提報本項考試典試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定。
【原文連結】http://wwwc.moex.gov.tw/ct.asp?xItem=16015&ctNode=928
類科組 性別 暫定需用名額
原列 增 合 計
三等
司法官 不拘 190 190
公證人 不拘 4 2 6
觀護人 不拘 13 6 19
司法事務官
法律事務組 不拘 120 6 126
財經事務組 不拘 30 30
法院書記官 不拘 42 4 46
檢事官
偵查實務組 不拘 15 15
財經實務組 不拘 15 15
電子資訊組 不拘 2 2
營繕工程組 不拘 2 2
監獄官 男性 17 11 28
女性 3 2 5
公職法醫師 不拘 2 2
四等
法院書記官 不拘 335 100 435
法警 不拘 89 37 126
執達員 不拘 98 16 114
執行員 不拘 6 5 11
監所管理員 男性 110 42 152
女性 15 11 26
五等
錄事 不拘 100 17 117
庭務員 不拘 24 1 25
合計 1,232 260 1,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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