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23、社維法§19II、警械使用條例§5、集會遊行法§26、土地法施行法§49、行政執行法§3
AP"§7
適必狹+同樣有效性+期待可能性
適合性原則: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必要性/最小損害原則: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
衡量性/狹義之比例原則: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首推:NO.575
最新:行政罰法§34II、NO.634
其他引此法理之大法官解釋:
NO472(社會保險-給付行政)
476
531
NO542
NO554(另參NO362+552)
NO564
NO577
NO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