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很久以前,有一群蛔蟲,輪姦了一隻蜈蜙,蜈蜙提告,卻得到敗訴的終局裁判;因為法官說:「你生來便有這麼多腿,不就注定要你跟很多人有一腿?要怪就怪老天爺好了。」這就是蜈姦輪蛔的故事。你也許覺得聽起來很扯,但是我們卻每天都活在真的這麼扯的世界裡;你扯我,我扯他,他也扯你,就變成貨真價實的無間輪迴了。

2008年2月22日

260-大法官解釋「抑制性審查原則」的例外(預防性)

NO260. 中央、省議會得就特定省府及省議會組織逕予立法?79/4/19
依中華民國憲法有關地方制度之規定,中央尚無得逕就特定之省議會及省政府之組織單獨制定法律之依據,現時設置之省級民意機關亦無逕行立法之權限
本件聲請機關係就適用憲法關於地方自治立法權限劃分之規定,發生疑義,聲請解釋;非關法規違憲審查問題,合先說明。

關於省縣地方自治事項立法權限之劃分,中華民國憲法§108、112及113條設有特別規定,依此規定,中央尚無得逕就特定之省議會及省政府之組織,單獨制定法律之依據,現時設置之省級民意機關亦無逕行立法之權限。至行憲後有制憲當時所未料及之情事發生,如何因應,自應由中央盱衡全國之整體需要,兼顧地方之特殊情況,妥速為現階段符合憲法程序之解決。在未依憲法程序解決前,省縣自治及行政事務,不能中斷,依本院釋字NO259解釋之同一理由,現行有關台灣省實施地方自治及省議會、省政府組織之法規,仍繼續有效,併予敘明。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08、112、113 條 ( 36.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