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總則第14條至第15-2條之規定,自公布後一年六個月施行;97/5/23
第22條條文施行日期,以命令定之。
2.民法親屬編修正條文自公布後一年六個月施行。
總統令:修正「民法總則施行法」【連結】
中華民國97/5/23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700059171號令修正公布第 4、12、13、19 條條文;
增訂第4-1、4-2條條文;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以命令定之
總統令:修正「民法親屬編施行法」【連結】
中華民國97/5/23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700059171 號令修正公布第 15 條條文;
增訂第 14-2、14-3 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
總統令:修正「民法」 【連結】
中華民國97/5/23華總一義字第09700059171號令
修正公布第14、15、22、1092~1101、1103、1104、1106~1113條條文及第二節節名;
增訂第15-1、15-2、1094-1、1099-1、1106-1、1109-1、1109-2、1111-1、1111-2、1112-1、1112-2、1113-1條條文;
刪除第1103-1、1105條條文;
民法總則編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以命令定之,
民法親屬編修正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97/1/9 總統令:修正「民法」親屬編 【連結】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700002331 號令修正公布第 1052 條條文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700002231 號令修正公布第 1120 條條文
97/1/2
總統令:修正「民法繼承編施行法」【連結】
中華民國97/1/2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600179041 號令增訂公布第 1-1 條條文
總統令:修正「民法」繼承編【連結】
中華民國97/1/2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600179031 號令修正公布
第 1148、1153、1154、1156、1157、1163、1174、1176 條條文
繼承篇
限定繼承:國語(wmv檔案) 台語(wmv檔案) 客語(wmv檔案)
拋棄繼承:國語(wmv檔案) 台語(wmv檔案) 客語(wmv檔案)
親屬篇
結婚登記:國語(wmv檔案) 台語(wmv檔案) 客語(wmv檔案)
確認親屬關係:國語(wmv檔案) 台語(wmv檔案) 客語(wmv檔案)
約定子女姓氏:國語(wmv檔案) 台語(wmv檔案) 客語(wmv檔案)